“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的《赠汪伦》尽人皆知,但知道这首诗创作在泾县桃花潭镇的人却不太多。83岁的葛彬就住在桃花潭景区不远处的查济村。这位只有小学文化的老农,从66岁开始,坚守着一面三四平方米的黑板法制宣传墙,以璞玉般的心和令人动容的执着和坚韧,把自己的晚年全部奉献给了普法事业。
葛彬(左一)在法制墙报前
村道弯弯,拐过一片莲塘,就看到一间简陋的平房,门头上悬挂一块白底红字的牌子:法律书屋。对联是用独特的美术字勾画填成:依法治国,以规持家。“每年的对联都不一样,都是我自己编自己写,而且都和法律有关系。”葛彬说。走进小屋,满坑满谷的书刊、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应有尽有,这里不仅是葛彬编辑法制墙报的工作室,也是图书馆,还是他和老伴生活之地。 年出生的葛彬遭逢乱世,历经磨难,对生他养他的家乡有着深厚情感。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他从小就喜欢写写画画,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他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本该是颐养天年的他为何要用17年的时间去普法?“因为热爱这片土地,想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把我们的旅游事业做得更好。只有全村的人都懂法、守法、用法,环境才会和谐,游客多了,来投资的人也会更多。”葛彬诚恳地说。 年10月的一天,在查济景区的街道上,一对中年妇女激烈争吵,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引来游客围观。葛彬急忙上前劝解。事后,他想,这样的争吵太影响景区人的形象,便来到村委会对村干部说:“村民吵架,言语污秽,需要普法。”村干部问:“您有什么办法?”葛彬回答:“只要给我一小块地方出墙报,我就能做好普法工作。” 经同意后,年10月31日,葛彬创作的第一期法制宣传墙报出炉,首期内容涉及《治安管理条例》《逮捕拘留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虽然内容有点单薄,但这在当年是村里的新鲜事,墙报出来后,不仅村干部赞赏,村民和游客们都会浏览。 在“法律书屋”里,葛彬抱出一本本装订成册的法制资料,封面上标着年份数字,这是他自年至年间编辑法制墙报的底稿。翻开来看,其中有剪报,有照片,也有手抄的普法故事、好人好事等。他少说也看了几百万字的材料,亲手编辑并抄写了几十万字的普法文字,一撇一捺,字里行间,充盈着他对普法事业的执着。 泾县桃花潭镇党委副书记邵鹏介绍,由于坚持不懈普法,葛彬的黑板法制墙报成为享誉一方的普法品牌。葛彬年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光荣称号,年入选“感动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年5月入选“中国好人”榜。 详细内容请阅读《银潮》第11期《葛彬:桃花潭畔“最美普法人”》。
责任编辑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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