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会互相礼让,通过这件事我们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做邻居要互相包容,以后我们两家会好好相处。”“感谢张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们两家握手言和,不再打这个官司了。”5月15日上午,这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原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案结事了不伤和气。
原告郭某一在自己宅基地上盖房子,想让被告郭某二移动一下自来水管道,郭某二不同意,而且不同意让原告郭某一在胡同上垫土,双方进而激化矛盾。原告郭某一盖好房屋后,被告郭某二声称郭某一盖的房屋已经越线,盖到郭某二的宅基地上了,并将原告已经盖好的瓦屋顶掀开,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均调解未果,原告为此诉至法院。南乐县近德固法庭张和平庭长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事情的原委,充分研判案情,制定调解策略。开庭当天张法官约来原被告所在村的网格调解员杨军长和郭氏家族族长,发挥亲朋调解、基层调解和法院调解相结合相互补的优势,最终在张法官的耐心开导和劝解下,原被告双方在拉家常的氛围中,逐渐结开心结,握手言和,双方不再有争议,双方保证在以后的日子里互谅互让,争做睦邻友好的典范。“一纸诉状只为墙,让他六尺又何妨”,该案件在针锋相对中开场,以握手言欢各自退让而和解结案,不仅案结事了,还促成了双方争做乡村友邻典范的强烈意愿。懂法爱法、守法护法,维护良好公秩良俗,正是构建乡村法治社会的重要目的,也是近德固法庭服务基层的根本落脚点。来源:南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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