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倍初)
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湾滩河镇果里大寨的后山,有一个长约米、宽约80米、高约30米的溶洞,当地苗语称之为“岜茅路”。每年新春正月初五日,聚居在“黔中”(指今贵州省内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湾滩河镇、龙山镇,惠水县摆金镇、髙镇镇,贵定县云雾镇范围内)的苗族同胞都会携带芦笙、身着苗族盛装自发的集结到这里“述岜”。他们在山洞里吹奏芦笙,欢跳芦笙舞。
在“岜”里,当男人(孩)们吹奏起古朴雄浑的芦笙,列队起舞时,女人(孩)们就会整队紧随其后,踩着芦笙节点翩然共舞。据果里苗族寨老吴启林描述,“黔中”苗族芦笙曲共分六大部分七十二章,每部分按一年12个月的顺序分12章。在苗族地区不会吹奏芦笙的小伙是不受欢迎的,可惜如今,能完整吹奏的人已是寥寥无几了。
各村寨的芦笙歌舞队尽管演出的主角是年轻人,但编剧、导演以及监制等都是本寨的老人们。因此,可以说“述岜”虽然没用设立“奖项”,但其实就是各个苗族芦笙“团队”竞技的盛会。当然,评判者也就是广大的苗族群众。老人们会在“啊岜”里仔细聆听各个“团队”吹奏的芦笙曲是否完整,舞步是否切合音律,配合是否流畅优美等。同时在评头论足中向认识或陌生的年轻人指明学习的方向。更为可贵的是,“述岜”盛会结束后,每个寨子的老人们都会总结所闻所见,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取长补短、查缺补漏的向后辈们教授芦笙演奏的技艺。
“述岜”其实比“过年”更像“年”。在“述岜”期间,以果里为中心方圆百里的各个村寨的苗族,除了组队参加“芦笙歌舞”活动外,纷纷举家外出到各个活动地点或临近的村寨走亲访友。主人家早就在年前准备了充足的宴饮物资,如腌制熏烤后喷香的腊肉、甘甜纯美的米酒等。有宾朋来临,宾主通常会相约去“述岜”观看“芦笙歌舞”演出,晚上进行酒宴,就着大块的腊肉,大碗的米酒,宾主通常酬歌代情,欢舞代言。在温馨融洽的氛围中论古谈今,交流生活心得,欢悦的通宵达旦。
在交通不便的山地,在安步当车的年代。苗人们只有在每年的这些个节日里才得以相聚,自是万分珍惜这互通有无的机会。苗族历史文化也就蕴含在这不变的节日中不断向前发展并代代传承。
在广大的苗族聚居区,体现的是“散居”的特点,即山地深处散居着星罗棋布的自然村寨。不像现在有统一的“学校”,便捷的交通。苗疆的年轻人们大多就在自己的居所进行农业生产活动,鲜有外出“社交”的机会。
“述岜”因此就成为了每年一度苗疆年轻人们交朋结友的良好时机。
除了在“岜”里一圈圈的芦笙欢舞中交流情感外。偶尔,会在“岜”周围的路上、山上、林间传来芦笙与“木叶”的合奏,抑或间杂着阵阵嘹亮的歌遥。那则是年轻人们在以独特的方式传递情爱了。
无论是“群体”的芦歌笙舞,还是“个体”的音声相和。都是苗族年轻人们以自己本民族的方式在交流族群的情感,情投意合者就此而组建新的家庭,进而延续着苗族的社会历史。
“述岜”(“黔中苗族芦笙节”)既是苗族的节日盛会,自然是苗族文化的大展览。如果说芦笙文化更多的以男性为主,那么传说中的苗族文字——穿在身上的文字,则更多的体现在女性的服饰上。
“述岜”期间,黔中苗疆的男女老幼们,都会精心整饬自己的穿着打扮。必须得着苗族盛装服饰出场,尤其是女孩们,为了给节日增添亮丽的风景,也是彰显自己的俏丽美艳以及家族的富庶殷实,通常都会在凌晨时分就开始着装。父母把为子女准备的精致服装、金银首饰,女孩们自己挑花刺绣制成的背牌、腰带、围裙、挂镂等物件都依照一定的层次精挑细选穿戴在身上后才出门。
在对比中学习,在芦笙技艺的竞争中共同发展。苗族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传承自己的历史,延续自己的生活。
“述岜”的形式虽然是在山洞里展演芦笙歌舞,而其内容却是在演绎苗族传统的芦歌笙舞。
“述岜”是苗族最盛大的节日,也是规模最大的文化交流平台。“述岜”至今仍遵循着固定的时间(每年正月初五开始直到十一结束)、地点(轮转于较为集中的苗族村寨的山洞或平地),特别是“地点轮转”的特殊内涵和价值意义是极为切合苗族——山地民族的社会生活实际的。山间地头即课堂,表演即学习,大约也就只有苗族这样的山地民族了。
苗族作为一个世界性的民族,虽然在颠簸流离中“失落”了本民族的文字,但是,任由世事沧海桑田千般变幻,苗族至今尚未遗失自己的文化,而是以芦笙歌舞“述岜”、“亚鲁·果乐”等方式传承着那一份独特的原生文化。
注:
“述岜”苗语“岜”意译为汉语“山洞”,苗语“茅路”意译为汉语“果里”,“述”意译为汉语“观望”。“岜茅路”“述岜”意译为汉语就是“到果里观望跳洞”。